浅谈条形码管理的主要优势
条形码管理的主要优势如下:
1.提高数据输入速度
A. 条形码采集器可以在现场快速读入数据(物料编号或之前有关的组合等),并存储在机器内存中,通过与计算机相连后直接将现数据快速的导入到计算机系统中并形成单据内容
B. 相比于传统的作业模式,节省了手工抄写与键盘录入计算机系统的时间,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2.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A. 现在的条形码的生成与识别技术都发展到了非常成熟的地步,对条形码的打印输出要求很低,普通的条形码读取设备(采集器 扫描枪等)可以准确地读出数据,而对于操作人员的要求也不高,只要条形码可以读取的范围内就可以了,并且采集器可以发出相当明显的成功读取提示音
B. 如果是传统的作业模式,在抄写物料编号及比对物料编号的环节都更容易出错,数据的准确性对人为的工作态度关系很大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动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商品条码化,沟通商品生产销售信息,提高商品的竞争能力,促进特区市场经济和贸易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使用、制造商品条码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包括国际流通领域中使用的国际物品编码(EAN码)和美国商品条码(UPC码)。第四条 市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是条码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条码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管理辖区条码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实施条码国家标准和相关的技术文件,鼓励采用国际标准; (二)受理商品条码注册申请; (三)负责商品条码的日常管理及商品条码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 (四)组织条码行业的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
第二章 商品条码的注册、备案与使用第五条 使用商品条码必须注册。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商品条码。第六条 企业可自愿申请注册商品条码。凡申请商品条码注册的单位,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料报条码主管部门初审: (一)商品条码注册申请书; (二)出示单位代码证书并提交营业执照影印件; (三)在有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使用商品条码的,还须提供商标注册证书。 条码主管部门对初审合格的申请应于七日内报国家条码主管部门复审。第七条 商品包装表面或标签可印刷面积小于四十平方厘米的,可申请使用缩短码。第八条 企业取得商品条码注册证书后,方可正式启用本企业注册的商品条码,并同时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 条码主管部门应定期公告系统成员注册的商品条码。第九条 系统成员对其注册的商品条码享有专有使用权,并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除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只能在本企业生产、经营的商品上使用本企业注册的商品条码; (二)使用商品条码应采用国家有关标准,或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制定本企业标准。第十条 商品条码使用有效期为二年,期满后应申请续展。 条码主管部门在期满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系统成员申请续展。 系统成员逾期不申请续展的,条码主管部门注销其商品条码注册证书并予以公告。 本办法所称条码续展是指系统成员在所使用的商品条码有效期限届满后要求延期使用。第十一条 系统成员更改其企业名称,应自更名之日起三十日内持营业执照到条码主管部门办理更名手续。 条码主管部门对更名的商品条码应予以重新公告。第十二条 系统成员终止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向条码主管部门书面申请注销其商品条码。对已注销的商品条码,条码主管部门应予以公告停止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启用。第十三条 被注销商品条码的企业,如需要重新使用商品条码,应按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商品条码申请注册手续。第十四条 企业受委托加工产品并使用委托人注册商品条码的,应自加工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到条码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一)委托人的商品条码注册证书; (二)加工合同。第十五条 企业申请注册、变更商品条码,应按国家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章商品条码产品的监督管理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商品条码产品或使用商品条码,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符合企业标准的要求。第十七条 凡生产商品条码印制品的企业,必须具备印制能力,并向条码主管部门申领印制资格证书后方可承接商品条码印制业务。第十八条 条码主管部门对商品条码产品实行监督抽查,可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查验其商品条码注册证书、备案证书和印制资格证书。 条码主管部门可以扣押涉嫌假冒、伪造的上款证书和商品条码产品,但应自扣押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被扣押人;对重大、复杂的案件需要延期的,经主管部门行政首长批准,可延长十五日。 条码主管部门行使第一、二款职权时应有两个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并应向被抽查单位出示执法人员证书。
第四章 罚则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伪造或冒用他人商品条码的,条码主管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违法经营额一至三倍的罚款。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或第十四条规定,使用未注册商品条码或未办理商品条码备案的,条码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拒不办理的,处以五千元罚款。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将本企业注册的商品条码转让给他人使用的,条码主管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的罚款。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启用已注销的商品条码的,条码主管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罚款。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未向条码主管部门申领印制资格证书擅自承接条码印制业务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违法经营额一至三倍的罚款。第二十四条 条码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在使用条码打印软件设计标签时,通常需要一个新的"编辑区",即一个新的标签文档,以方便进行标签设计。那么如何在条码打印软件中新建新标签呢?下面,就给大家演示下条码打印软件新建新标签的过程。打开条码打印软件,会弹出"文档设置-新建"对话框,点击"新建"按钮,弹弹出"文档设置"对话框,在文档设置对话框中根据自己的需求自定义进行设置纸张及标签尺寸。(如果你已经打开了条码打印软件,你也可以在"文件菜单中选择"新建"),根据向导进行操作。
在弹出的文档设置-打印机及纸张类型中,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所需的打印机。根据你买的标签纸,选择对应的纸张类型,这里以卷纸为例。标签尺寸为60*40,左右边距各为1,两个标签之间的间距为2。然后在条码打印软件中根据标签纸的实际尺寸进行设置。纸张宽度是包含边距的宽度,也就是说宽度为62,高度为40。点击下一步,设置标签行列,这里以一行一列为例。点击下一步,设置页面边距,从尺寸标注中知道左右衬纸尺寸均为1,这里设置左右边距各为1即可。由于是单排标签纸,所以没有上下边距,这里上下边距默认为0.点击下一步,设置标签尺寸及间距。经过前面的设置,条码打印软件已经自动计算出标签的尺寸了60*40,所以这里不需要"勾选"手动设置了。
由于是一行一列的标签纸,以一个标签为一张纸。所以此处的标签间距也不用设置,默认为0即可。再不设置起始位置及方向、画布及边线的情况下,直接点击完成即可。新的空白标签即将打开。到此,条码打印软件新的标签就创建完成了。你可以再软件中点击左侧的功能按钮或者绘图模式下选择对应的功能根据自己的需求自定义添加标签内容了。以上就是在条码打印软件中新建新标签的基本操作过程,是不是很简单。标签设置好之后,可以预览看下效果,预览没有问题的话,可以直接连接打印机进行打印,也可以输出PDF文档,条码打印软件支持多种输出方式,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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